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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非人才引进就业人员补贴政策

咨询时间

2024-10-15 07:50:48

处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10-16 09:13:27

详情

您好,想咨询一下非人才引进来周口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是否有相应的生活补贴政策?还是只有人才引进来周口就业的人员享有人才补贴政策。

回复内容

你好:凡是符合政策文件的,都可参加人才工作认定,并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一、认定范围、分类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周工作、来周自主创业、我市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6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青年拔尖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青年储备人才(F类)。其中A、B、C、D类与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一致,由省级审核认定,E类、F类由我市进行审核认定。

A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的顶尖人才,或国际顶尖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

才。

B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国际著名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

C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省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主要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E类人才主要为入选省(部)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科研水平、学术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内有重要影响,未纳入A、B、C、D类人才认定范围的领军人才。

F类人才主要为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县(市、区)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职新引进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来周全职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事业单位不需要等6个月社保)。

2.柔性引进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方式来周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单个合作项目报酬达到30万元(税后)以上。

3.本土人才。我市用人单位现有的(2022年1月1日之前全职在周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续签)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即自认定之日起,继续在我市服务不低于5年)。

4.自主创业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纳税满一年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5.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E类人才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3岁。F类人才中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1-3岁;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县(市、区)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1-2岁。

具体待遇可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394--8269797)、市人社局(0394-8387800)和各县市区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