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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学历教育补贴

咨询时间

2024-12-12 14:59:29

处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12-13 11:01:23

详情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进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否有补贴政策?如何申请?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周口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需要参加高层次人才认定。

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主要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来周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县(市、区)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

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任期管理内:已在我市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按照新取得的学历学位重新认定,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学历晋升奖励:在职攻读博士,获得学历后继续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市直单位在职人员进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未进行人才认定的,不享受高层次人才补贴政策。

如有疑问,可与本单位人事部门沟通,也可拨打市委组织部人才办(8269797),市人社局(8387800)进行咨询。县市区人员,可咨询本县市区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