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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关于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开具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问题

咨询时间

2025-03-06 01:34:17

处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3-07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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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现年59周岁,系川汇区李埠口街道居民。先前在江苏省无锡市务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而需要在无锡市申请工伤认定。现其它材料均已完备,无锡市工伤认定工作人员称,“我母亲已超退休年龄,根据当地政策规定,需回户籍所在地开具一个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方可受理工伤认定。” 现想询问我该去什么地点的什么部门开具该证明?此外,办理之前我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期待回复,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您好,

反映人诉求已知悉。根据信件内容,由于不显示当事人身份证号码,现无法准确核实当事人参保缴费状态信息,也无法为其进行政策解释或办理相关业务。建议反映人可以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到川汇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也可以联系0394-8282136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