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离职后,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发放工资
咨询时间2024-12-24 19:57:0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01-06 13:44:23
8月入职河南省德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纳税编号91411600MA9K8NBE2R,11月7日被迫离职,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由私人账户发放,没有工资明细,随意克扣工资,直至12月24日,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发放工资,现我主张及时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①可以主张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要求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②关于二倍工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③未缴纳社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缴纳社保。
您好,河南省德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由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登记注册,写信人可以向周口市川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周口市川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方式:0394-8529699
联系地址:川汇区小闸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