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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2024-10-17 12:47: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10-21 13:12:47
想咨询一下周口申领人才补贴的政策及流程
你好!到我市工作的人才,可参考以下内容。如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周口市人社局8387800或市委人才办8269797。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周口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周人才〔2022〕4号精神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认定范围、分类及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在周工作、来周自主创业、我市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6类:国际一流人才(A类)、国内一流人才(B类)、省内一流人才(C类)、青年拔尖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青年储备人才(F类)。其中A、B、C、D类与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
定标准一致,由省级审核认定,E类、F类由我市进行审核认定。
A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具有开创性和重大价值的顶尖人才,或国际顶尖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
B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国际著名的企业经营及金融管理人才。
C类人才主要为科研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的省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主要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E类人才主要为入选省(部)级以上重要人才计划(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科研水平、学术水平或技术成果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在省内有重要影响,未纳入A、B、C、D类人才认定范围的领军人才。
F类人才主要为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县(市、区)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
(三)高层次人才认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职新引进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来周全职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经研究,事业单位,满6个月社保不再作为必要条件)。
2.柔性引进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等方式来周工作,与我市用人单位单个合作项目报酬达到30万元(税后)以上。
3.本土人才。我市用人单位现有的(2022年1月1日之前全职在周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经认定后,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续签)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即自认定之日起,继续在我市服务不低于5年)。(本条,是指认定ABCDE类人才)
4.自主创业人才。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纳税满一年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5.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E类人才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3岁。F类人才中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1-3岁;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县(市、区)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1-2岁。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通过登陆微信小程序,搜索“周口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根据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二)一级审核。市直单位: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如合格,提交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如不合格或缺少材料,进行驳回,并提出理由。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进行初审。
(三)二级审核。一级审核通过后,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二级审核,如合格,通过认定,如不合格或缺少材料,进行驳回,并提出理由。
四、待遇享受
通过认定后,通过小程序,即可申请人才公寓等相关待遇。
如有疑问可咨询:
人社局专技科:8387800
市委人才办:8269797
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8265095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才公寓管理:8289895 15518176232
购房补贴:8221088 1859553881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8205986 0394——12329
周口市教育局 8319019
人才之家地址:周口市大数据产业园智慧岛5号楼一楼(天山路与湘江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