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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定向培养

咨询时间

2024-02-13 21:25:45

处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2-18 16: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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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定向培养研究生,但是与原单位没有签订毕业后一定要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合同,可以随时正常离职。请问可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吗?我看招聘公告如果是《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这种“人才引进”的会写定向培养不允许报考,如果是《2023年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这种单纯的招聘并没有写。请问第一种如果我能正常离职能否报考呢?第二种是不是完全符合要求可以报考呢?

回复内容

您好! 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除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任职资格条件等,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这样才能保证您在办理档案移交等手续时,原单位能提供有效支持。 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前,您和单位按政策规定须先行解决定向培养、人才引进等离职约定问题,避免出现人事争议和劳资纠纷。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