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后,是否可以暂不办理待遇领取,等再多交纳一年,之后再办理领取?
咨询时间2025-01-02 09:50:5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01-03 13:20:46
我大伯将在2025年12月年满60周岁,自2011年起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预计今年完成参保后其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按现行政策--《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意见》提到的是可以,而不是说年满60周岁必须按月领取。所以本着多交多得,长交多得的原则,他计划在2026年1月,在交纳完成2026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后,再办理待遇的领取。请问是否可行?
您好,相关工作人员已与当事人联系,感谢您的来信,祝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