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退还公示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4-11-19 09:31:5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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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已完工工程项目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联系方式: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0394-8221520

 

项目名称

所在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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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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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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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完工

时间

周口天明商务金融中心62#、63#、65#、66#、84#、85#、86#、87#企业总部办公楼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河南春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9004

保函

2024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