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退还公示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4-09-25 17:26:2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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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0918日至20241019日。

联系方式:

川汇区劳动保障监察 0394-8278420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0394-8221520

 

项目名称

所在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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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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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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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完工

时间

周口天立学校建设项目(二期)中学教学楼、男生宿舍、主席台

周口市川汇区太清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四川南苑建设有限公司

35351元

保函

2024年6月04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