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退还公示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5-06-03 15:27:1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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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属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5530日至2025630日。

联系方式:

太康县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股  0394-7723982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  0394-8221520

 

项目

名称

所在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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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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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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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完工

时间

翰林居(二期)

太康县

河南霖杰建设有限公司

149.6691万元

保函

2024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