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属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联系方式:0394-8278420
鹿邑县人社局劳动关系服务中心0394-7699969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0394-8221520
项目 名称 |
所在 县市区 |
存储 保证金单位 |
存储 金额 |
存储 形式 |
完工 时间 |
鹿邑县德馨苑第一标段 |
鹿邑县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500000元 |
保函 |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