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已完工工程项目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联系方式: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0394-8221520
项目名称 |
所在 县市区 |
存储 保证金 单位 |
存储 金额 |
存储 形式 |
完工 时间 |
周口天明城商务金融中心52#、53#、55#、58#、61#、71#、72#、73#、75#、76#、77#、78#、79#、88#、94#、95#、96#企业总部办公楼保函退还公示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河南春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1658 |
保函 |
202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