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办事指南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12-11 09:34:5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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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措施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对象及条件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经办流程

此项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参保单位无需申请,将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系统自动调整参保单位缴费费率,即可享受政策。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