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口市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黄泛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市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应当为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周口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需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正确选择“在编、人事代理、其他”,以表明申报人身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
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人应当具备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四)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6.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7.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上述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多次职称初定。申请首次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应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要求,制定核准和考核办法,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需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考核合格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和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需市职改办核准。
2.用人单位在同级职改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单位账号。
3.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4.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
5.职称初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职改部门审批、发文及办证;初定中级职称,单位和乡镇、县(区)初审合格后报市职改部门核准、发文及办证,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改部门备案。
6.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任职考核、任职文件印发和证书办理等工作,并按程序进行备案。
四、诚信承诺制与网上审核
1.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简化申报材料,凡能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信息,不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并将诚信承诺书上传到平台。
2.申报材料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备案,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
五、申报时间和要求
1.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最终审核。用人单位指导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准确填报,确保不漏项,上传信息完整详细、清晰无误。
2.初定职称每年分4个季度集中下文办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号截止当季度的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在下季度月初进行印发文件,办理证书。(各县(市、区)初定职称时间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3.为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市直单位符合初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随时网上申报,当季度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申报完结的初定人员会自动转入下一个季度办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不需要再行提交。乡镇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需要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执行。
六、有关要求
(一)职称考核认定是人才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职称初定取代以往的职称初聘和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申报人在1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1个职称。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任职考核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跨地区跨单位申报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