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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晋级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2026-03-05 08:30:28
您好。我有三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一、豫人社办 〔2025〕6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中第三条有关要求有以下表述“(一)加强职称推荐管理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督导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和教科研机构按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定),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将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 教师职称推荐办法事关广大教师的权益,有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如果各单位标准不一,不知道是不是影响公平公正。 二、 另外新文件中提到“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将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请问,符合这个优先推荐条件怎样实施才算落实优先推荐。请慎重考虑,明确解读。 三、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90号)要求,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评审计划。 各单位晋级名额是按本单位在编职工情况确定的,那编制不在实际工作学校的老师在编制所属学校还是在实际工作学校晋级?如果编制不在实际工作学校,却在实际工作学校晋级,占用实际工作学校名额,是不是对其他本校在编晋级教师不公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6-03-05 15:29:31
您好:一、根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5〕65号) 要求,为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和教科研机构按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定),制定后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具体要求请咨询教育主管部门。二、根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5〕65号) 文件和河南省职称工作培训会议政策解读中明确要求,在推荐过程中,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人员优先推荐。三、按照我省政策要求,申报人申报单位应与编制单位和岗位所在单位一致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