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需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情况进行公示。若有相关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属地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7日。
扶沟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0394-6236555
周口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0394-8221520
项目名称 |
所在 县市区 |
存储保证金单位 |
存储金额 |
存储形式 |
完工时间 |
法姬娜滨湖公园住宅小区B段 |
扶沟县 |
鹿邑县瑞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98470元 |
保函 |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