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周口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提案”已收悉。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责成有关科室单位按要求认真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局党组会议进行汇报。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和落实情况,现就您提案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正如委员所说,当前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频繁发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周口市人社局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牵头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每年都将其纳入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局党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每年人社系统“十个专项”和“三包三联”重要内容,每年印发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积极发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牵头作用
市人社局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责,每季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局牵头起草了《周口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十二条措施》,并于2024年7月2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条例》更好贯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实名制考勤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根治欠薪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优化欠薪问题核处流程,提高处置质效,加强了源头治理,增强了工作合力。
人社部门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定期组织召开部门协商会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欠薪行为,努力协调解决欠薪问题;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教育等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对项目开工后农民工工资资金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农民工工资资金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加大欠薪源头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督办因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引发的欠薪案件行为。加大对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改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财政部门加强政府、国企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资金拨付时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工资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人工费用未足额拨付的,不得拨付其他工程款项,源头上杜绝欠薪问题发生;信访部门认真受理农民工的举报和上访,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公安部门快速依法处置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宣传部门密切关注欠薪舆情,及时协调解决,积极引导舆论;法院、检察院、司法、工会等部门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加大支持起诉和执行力度,形成了统筹有序、分工有据、衔接有效、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全市人社系统每年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年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按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深化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市住建局、市信访局在全市开展住房城乡领域“双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可以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市县两级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实现24小时举报投诉,认真听取劳动者诉求,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实有回应”。加强内外联动沟通,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司法诉讼等劳动者维权方式有效配合衔接,严肃查处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截至2025年4月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26家,涉及劳动者6521人,协调处理案件195件,为126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916万元,全市劳动关系领域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劳动关系形势保持总体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四、发挥部门协同,形成治欠合力
一是全市人社系统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完善人社、信访、住建、公安等多部部门移送机制,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过程中,形成发现未落实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违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等行为的,人社、住建、财政部门间互通信息、按职责分工做好移送处置。对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的,人社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等部门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源头上防欠。与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用工考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及总承包银行代发工资、维权告示牌、应急周转金等长效机制情况。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欠薪举报投诉,保持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支付监管系统欠薪线索动态清零。对全市根治欠薪长效机制落实和欠薪线索处置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断促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贡献更多人社力量。
最后,对委员给予我们工作提出建议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请您继续关注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