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周口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4月16日
周口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周口市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返乡创业工作,完善落实支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示范带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一、加大政策支持
(一)完善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部委《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20〕10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通知》(豫政办〔2019〕49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23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周政办〔2019〕59号),结合乡村振兴和我市返乡入乡创业发展的新态势、新特点,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围绕返乡入乡创业者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构建更加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政策合力,不断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支持力度。2020年新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1.12万人,带动就业7.47万人。(责任单位: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 落实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各项政策,重点落实各类税费减免、补贴资金、奖补资金和贴息资金等政策。落实创业用地政策,将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等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完善农业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引导各地政府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能力强的返乡创业企业重点予以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二、强化资金保障
(三) 加快投资子基金运作。积极参与“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研究市县子基金与省级母基金对接办法。充实返乡创业项目库,定期筛选优质项目,积极引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与市县两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子基金开展联合投资,提升对接支持项目的精准度,发挥基金最大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四)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降低反担保门槛,采取自然人担保、园区担保、财产担保、房产担保等方式,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就业”系统,大力推广普及“不见面”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流程。2020年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2.9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
(五) 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行设备、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特种经营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方式,提高金融产品的可获得性。(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优化创业服务
(六) 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创业门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实施网上办、马上办、全程帮办等服务,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七) 推进平台建设。完善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已有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20年各县(市、区)要全部建立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健全服务规范,创新服务机制,丰富服务职能,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社保关系接续和优惠政策享受等 “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四、提升创业培训
(八)扩大培训规模。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开展全市贫困村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村支书、村主任)创业培训。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负责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利用“互联网+创业培训”等新模式,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多阶段的创业培训。依托已认定的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完善园区孵化服务,发挥创业要素聚合作用,以农民工为重点开展返乡创业实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九) 强化创业辅导。依托“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团”作用,开展“送服务进县乡、送服务进园区、送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成立市、县专家服务团。借助省级专家团队对市县的指导,形成省、市、县、乡专家服务联动长效工作机制。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专家团成员通过“豫创天下”微信公众号、服务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解决返乡创业难题。抓好疫情期间农民工在家滞留时机,积极组织我市农民工参加全省依托互联网开展的“战疫情返创助力,搏e赛豫谋振兴”为主题的返乡创业网络大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加强规划引领。坚持需求导向,主动对接产业梯度转移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主动对接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对接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趋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资源禀赋,结合外出务工人员技能优势,因地制宜制定返乡创业指导目录,规划现有主导企业和产业链条上下延伸需要发展的项目,引回外出就业人员在外创办或主要从事的产业。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引导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创办生态种植、特色养殖、农村电商等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发挥示范效应。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市级及以上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大力吸纳因疫情不能外出的农民工就业。评审认定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在开展示范评审时,按疫情期间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成效,给予参评园区和项目适当的加分支持。指导各地开展示范乡镇、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以创建促带动、促发展。对已经认定的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省、市级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家级试点县、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省、市级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扩大示范效应,推广成功模式,增强孵化功能。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全市返乡创业现场观摩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标语口号、墙体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方式,以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各地创业典型,大力倡树“尊重创业、创业光荣”的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崇尚创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三)加强疫情应对。密切结合我市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返乡创业工作举措。灵活运用互联网+培训、返乡创业网络大赛、专家远程辅导、线上业务办理、点对点对接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接触聚集感染的风险。密切关注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原在湖北务工的农民工、贫困家庭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在落实各项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中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