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在职村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的建议》已收悉。周口市人社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责成相关的科室按时限要求认真进行建议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组会议进行汇报。现就您建议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2009年,我市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扶沟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2010年,项城市被批准为第二批试点县市。2011年,沈丘县、太康县、淮阳县、商水县、川汇区和省直管县鹿邑县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并且前三批8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同步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2年6月20日,人社部正式批复我市西华县和郸城县为第四批试点县,当年7月1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至此我市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5年3月出台《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周政〔2015〕9号),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结束,进入正式的制度实施阶段。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按年度缴费,缴费共分为200元至5000元15个档次,同时根据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政府财政给予30元至340元不等的补贴。
2022年以来,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我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重点、强化举措,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国家和省、市没有出台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单一养老保险政策,因此,您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照制度要求按时缴纳保费,待达到法定年龄和缴费年限时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同时,我们也积极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争取国家早日出台为农村基层在职干部购买养老保险政策,为广大农村基层在职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近年来,逐步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国家和省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适度调整养老金水平,让广大参保人员共享发展成果,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推动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