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增就业机会的建议”收悉。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经认真学习研究,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2021年10月,全省启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以来,市县人社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针对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开展劳动者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提高高技能人才比重建设。按照河南省《2024年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周口实际,市人社局出台了《2024年周口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提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主攻方向,紧盯产业行业企业用人需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施制造业技能培训专项、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专项等十大培训专项,积极破解“招工难”“技工荒”等结构性就业难题,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提质升级发展深度融合。
二、多渠道促进创业就业工作
(一)强化就业指导,加强困难毕业生帮扶,促进青年积极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实名登记,逐人联系了解就业需求,建立需求台账。通过开展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1次就业见习机会“1311就业帮扶”。一是对毕业学年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 (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与每人一次性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2024年毕业学年的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按照豫人社函〔2023〕17号文件精神,已为4816名“六类”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963.2万元。2025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各高校及中职中专院校正在布置当中。二是对来自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体残疾、毕业后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给与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
(二)夯实实名登记,摸清人员底数。多渠道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将省级分解、部端移交、在本地求职应聘和经办各类业务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做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应登记尽登记,全面掌握毕业生基本信息及就业创业需求情况,5月底已完成跟踪服务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目前全市截至5月20日,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实名登记总人数32597人,实名登记总数中已就业为30967人,占实名登记比例为95%。申请就业创业服务38081人次,接受就业创业服务人次数34596人次,实现就业创业服务100%全覆盖;今年8月份,教育部和人社部将通过河南就业管理系统推送的2024届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比去年增加8000人,将达4万人。周口市人社系统对主动进行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与每人300元的一次性实名登记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的毕业生不能同时享受300元的实名登记求职创业补贴)。
(三)强化培训见习,提升青年就业质量。大规模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青年就业能力。一是组织实施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二是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拓展见习单位。各县市区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和见习人员意愿,积极确定一批就业见习单位,稳定持续提供见习岗位。鼓励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级开发区、产业园、科技园等,发挥产业资源集聚优势,拓展见习单位。扩大见习岗位募集规模。做足岗位储备,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大力募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做到见习岗位总量同比不降低。丰富见习岗位来源,通过民营企业募集一批、国有企业征集一批、事业单位提供一批、社会组织收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挖掘一批、科研项目开发一批,满足见习人员多元见习需求。增强见习岗位吸引力,通过政策激励和主动挖掘,募集一批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公共管理等现代服务业,以及5G、半导体、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业企业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更多募集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所学所长。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制定见习政策清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补贴流程,确保见习规模持续扩大,最大程度发挥就业见习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将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中专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历,提高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目前,全市共审批确定213家企事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总数4432个,安排就业见习1321人,已拨付见习补贴119.5万元,较好的提升了高校毕业生在工作中实践能力。见习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80元,(人社局补贴1470元,见习单位补贴不低于210元)。其中,对见习人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10元。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促进我们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