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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10353号提案的答复
周人社〔2023〕47号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06-28 10:20:04 访问量: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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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将医养结合纳入医保报销体系的建议》已收悉。周口市人社局收到您的提案后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责成相关的科室按时限要求认真进行提案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党组会议进行汇报。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您的提案中“关于报销资金,建议统筹医保基金和养老基金,按比例分担担负相关费用”问题答复如下: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逐渐呈现刚性特征。医养结合旨在针对不同养老模式(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以他们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包含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对于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中国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5年3月出台《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周政〔2015〕9号),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结束,进入正式的制度实施阶段。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按年度缴费,缴费共分为200元至5000元15个档次,同时根据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政府财政给予30元至340元不等的补贴。目前,我市川汇区、港区、开发区、示范区城乡参保居民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待遇125元,其它县(市、区)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待遇123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对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减轻子女赡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2以来,为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我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重点、强化举措,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分属不同险种的保险制度,内容和用途不同,而且是分开交费,缴费的最低年限标准也不同。所以说把这两种不同的保险制度结合起来,统筹医保基金和养老基金,按比例分担报销资金相关费用,目前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下一步,我们人社部门将积极就您提案中的建议向上级反映,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周口实际情况,进行有益的探索,推进我市医养结合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65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