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税务局、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周口市关于加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科学技术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口市民政局 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周口市商务局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 周口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6月12日
周口市关于加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和市委关于率先建成农业强市的决策部署,支持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促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挖县域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引导和鼓励返乡人员利用闲置土地、旧厂房、农村校舍、村集体土地等,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而精”的返乡创业园区。加大对现有返乡创业园区升级改造力度,通过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两头在外、生产在周”的特色返乡创业园区,完善提升园区服务功能,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高质量“大而全”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构建“一县多主业、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返乡创业园区发展体系,为率先建成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完备。园区具有独立的运营机构,具有长期固定经营场所。水、电、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备,能满足入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入驻市场主体提供一定的生产经营、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场所。
(二)服务优质规范。园区有专门的创业服务团队,能够为入园创业的农民工等提供注册登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融资对接、人力资源、营销推介、品牌打造等“一站式”服务。经常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
(三)管理制度健全。园区应建立运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明确创业市场主体入驻、变更、退出相关条件及办理流程。完善创业市场主体信息台账制度,及时采集和更新生产、经营相关情况。探索创业实体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考核评价其发展绩效。
(四)带动效应明显。园区应以带动区域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目标,用好用活本地资源,做足做深“土特产”文章,主动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补齐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产业品牌,推动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返乡创业招引力度。抢抓承接产业转移机遇,坚持以家乡为纽带,通过感情上联通、事业上沟通、信息上互通,实现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各县(市、区)要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异地周口商会建立返乡创业服务站,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以商引商、以才引才,吸引更多周商周才返乡创业,定期召开返乡创业座谈会、项目发布会。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给予与外地客商同等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返乡创业园区配套服务升级。支持返乡创业园区成立创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服务职能入驻园区,靠前服务,为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返乡创业集中提供注册登记、招工服务、用工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担保、社保服务、融资对接、物业水电补贴、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重大事项实行联席办公。定期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活动。组建“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团”,深入基层,主动送服务进园区。
(三)加大返乡创业园区综合支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加大对返乡创业园区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解决园区发展面临的“钱、地、人”难题,督促落实园区各项就业支持和税费减免政策;联合商业银行与自身创业担保贷款机构进驻园区,为园区“融资难”提供靠前服务;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园区招聘会、网络招聘、用工直播、技能培训等形式,全面加强园区返乡创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大返乡创业园区的用地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用地难”问题;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返乡创业园区的资金、税收扶持力度,开展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建设。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引导作用,用于园区的前期建设,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切实解决园区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四、时间安排
2025年-2027年期间,各县(市、区)每年度按照市级标准至少建成一个高质量“大而全”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按照县级标准建设多个“小而精”的返乡创业园区,到2027年底,构建“一县多主业、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返乡创业园区发展格局。
(一)1-3月。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结合产业发展优势,制定本年度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计划、建设措施和建设标准等,并将本地建设方案和建设计划表(详见附件3)报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4-6月。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建设方案,加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力度,打造各具特色的返乡创业园区发展新模式,形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三)7-9月。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重点打造的返乡创业园区进行观摩,对返乡创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指导,并对进展缓慢县区进行督促提醒。
(四)10-12月。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根据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结合各地年初建设方案,对各县(市、区)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经综合评定后,对成效显著的县区予以表扬,择优认定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并推荐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园区奖补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推进,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县级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上下贯通、强化协作,把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共同推动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深化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主动发挥主责作用,把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人社、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税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园区建设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期调度,形成定期观摩制度,做到“三个一”,即“观摩一个、储备一个、谋划一个”,不折不扣落实返乡创业园区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成效。
(三)强化考核问效。加强对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的量化考核,定期对各县(市、区)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县(市、区),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返乡创业园区建设中可推广可借鉴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召开现场会、云上博览会、推介推广会、表扬表彰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园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优秀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故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和促进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标准
3.2025-2027年全市返乡创业园区建设计划表
附件1
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刘 颖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 敏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永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陈振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就业指导师
罗 胜 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褚严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 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 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卫东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娟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玉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艺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杨朝晖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冠军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张玉杰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高级主办
张银芳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 宾 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陈振东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徐公俊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陈振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
附件2
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标准
序号 |
类别 |
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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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园区公共功能 建设标准 |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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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用明显,促进当地经济增长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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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园区内返乡农民工创(领)办企业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消防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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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环保等配套齐全,能够为入园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注册登记、创业培训、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募等“一站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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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园区内企业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资无拖欠,不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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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园区吸纳贫困户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优先,积极开展帮扶和救助困难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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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入驻企业产权明晰,自主、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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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创业成功率较高,稳定经营两年以上企业高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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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园区发展前景良好,在当地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无违规违法行为,企业投诉不超过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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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色园区建设标准 |
特色专业村组类 |
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技能培训、创业辅导、创业贷款担保等服务;主导产业特色明显,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本村(组)农户的50%以上 |
11 |
种植类 |
园区内同产业的经营主体2个以上,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带动当地种植农户100户以上,形成联合开发格局,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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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商类 |
园区内设有产品展示、网商孵化、业务管理等区域,具备培训孵化、线下体验、仓储配送、生活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广告宣传等服务。入驻电子商务经营主体20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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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工制造类 |
食品加工、皮革羽毛加工、服装制造、木材加工制造、工艺编织等园区入驻企业5家以上,每家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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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产业集聚类 |
吸纳返乡农民工或农民企业家创(领)办企业个数占园区企业总数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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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5-2027年全市返乡创业园区建设计划表
县市区 |
2025年建设计划 |
2026年建设计划 |
2027年建设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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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类别 |
园区名称 |
园区类别 |
园区名称 |
园区类别 |
园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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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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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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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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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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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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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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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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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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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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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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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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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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